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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生反诈在行动”优秀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来源:第四临床学院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持续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推动全民反诈工作,根据十堰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师生反诈在行动”优秀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办: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保卫处

承办:第四临床学院

一、活动主题

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

二、时间安排和征集对象

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为作品征集阶段,7月21日至26日为校内评选阶段。本次征集活动鼓励各学院师生广泛参与。

三、作品类型和征集形式

本次活动征集作品类型微视频、文章、漫画3类。投稿者按照“作品类型+作品标题+学院+姓名+学号+手机号”格式命名命名后将作品发送至邮箱。

四、作品要求

1.作品积极向上、紧扣主题、立意鲜明、创新新颖、传播力强。

2.以“预防上当受骗”为核心主题展开创作,可以分享身边防范诈骗的真实故事,或者讲解在生活中如何预防诈骗等。内容格式需按要求规范: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二级标题为黑体,三号;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文体不限,字数不限。

3.作品画面清晰、构图美观、镜头稳定、色彩不失真、剪辑流畅、配乐及音效得当、字幕规范,无跳轴夹帧等瑕疵。

4.作品格式可为JPG 、MPG 、MPEG 、AVI 、MP4 、3GP 、 RM 、MOV、FLV等,微视频等时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单个视频大小限制500M以内。

5.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机构知识产权,杜绝虚假内容传播,如含非原创性内容,包括画面、片段、音乐等,必须在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明来源。

五、奖励及学分

根据活动参与情况,按不超过参赛作品总数的5%、10%、15%设置一、二、三等奖,授予作者荣誉证书及文创奖品,并择优推荐至学校、省市媒体平台。

获奖学生对应授予二课学分0.8分、0.6分、0.4分,符合活动要求的作品授予二课学分0.2分。

六、联系人

周老师电话:0719-8892270,18872068243

邮箱:885616575@qq.com(征文 邱博睿)

1749038597@qq.com(视频 陈增)

3332307185@qq.com(漫画万珏宏)

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保卫处

第四临床学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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